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7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第29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广西万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柳州市家麦峰食品有限公司等。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字〔2020〕98号 | 柳州市柳南区航顺柳邕食品经营部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八仙果”、“水蜜桃桃片”、“柚子皮”案 | 柳州市柳南区航顺柳邕食品经营部 | 92450204MA5L43339E | 刘金菊 | 当事人经营未标明生产日期的食品“八仙果”、“水蜜桃桃片”、“柚子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物品;2.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8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 | |
2 | 柳市监处字〔2020〕101号 | 广西万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发布违法房产广告案 | 广西万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 91450203MA5KYXBQ23 | 黄元福 | 当事人发布宣传房源信息不真实并对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8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 | |
3 | 柳市监处字〔2020〕92号 | 柳州市家麦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香豆面包”(调理面包)案 | 柳州市家麦峰食品有限公司 | 91450221MA5KCAC62K | 钟永敬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香豆面包”(调理面包)(规格型号:50克/袋、生产日期:2020-07-3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8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 | |
4 | 柳市监处字〔2020〕93号 | 融安县陈姐糖酒综合批零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香豆面包”(调理面包)案 | 融安县陈姐糖酒综合批零部 | 92450224MA5LK9NPXB | 秦华珍(经营者) |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香豆面包”(调理面包)(规格型号:50克/袋、生产日期:2020-07-30)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9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5日 | |
5 | 柳市监处字〔2020〕94号 | 柳州市柳江区雷香饮食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柳州市柳江区雷香饮食店 | 92450221MA5NL77132 | 廖小海(经营者) |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8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 | |
6 | 柳市监处字〔2020〕95号 | 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柠檬味果味饮料”案 | 融安县河东磊旭百货经营部 | 92450224MA5PCCBA9Q | 吴志昆(经营者) |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柠檬味果味饮料”(规格型号:235ml/瓶,生产日期:2020-07-26)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9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5日 | |
7 | 柳市监处字〔2020〕96号 | 柳州市柳南区万东冷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 柳州市柳南区万东冷饮店 | (注册号)450204600361369 | 谢万东(经营者) |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 主动履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8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