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11-20 23:2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1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对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4大类食品126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8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生物毒素、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新泰市中华明清真生鲜肉经营部销售的生牛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莱阳市龙旺庄建国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潍坊市奎文区南下河市场廷岗蔬菜批发处销售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东营市鑫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李学武销售的普通白菜(油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菏泽市曹县青菏街道喜地城18栋A3号棚翟传海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济南市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鲤鱼,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济南市历城区牛哥餐馆销售的咸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济南市钢城区窦子洋熟食店生产的凉菜(腌黄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济宁市汶上县张家淇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三家湾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四)青岛市崂山区永加鑫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海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骏厨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青岛市山东德佰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崂山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岛国香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临沂市蒙阴县桃源商业有限公司三中店销售的食用马铃薯淀粉(分装),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高密市月洁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双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钙豆奶粉(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淄博市博山区家乐得超市店销售的标称为漯河市美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萌小脆薄脆饼干(普通型韧性饼干),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漯河市美馨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生物毒素问题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凯达餐厅销售的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论菜餐厅销售的标称为卢龙县博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蕨根粉丝,经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卢龙县博昌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食品名称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规格型号商标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备注
1生牛肉//新泰市中华明清真生鲜肉经营部新泰市青龙路市场散装/2020/8/4磺胺类(总量)297.8μg/kg≤100μg/kg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芹菜//莱阳市龙旺庄建国蔬菜批发部烟台市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东方果蔬批发市场//2020/8/6克百威0.038mg/kg≤0.02mg/kg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3芹菜//奎文区南下河市场廷岗蔬菜批发处潍坊市南下河市场九厅54散装/2020/8/11克百威0.15mg/kg≤0.02mg/kg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4普通白菜(油菜)//鑫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李学武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鑫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231散装/2020/8/10氟虫腈0.127mg/kg≤0.02mg/kg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5咸菜//历城区牛哥餐馆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雪山合苑商业配套31号楼118商铺-18//2020/7/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53g/kg≤1.0g/kg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6凉菜(腌黄瓜)济南市钢城区窦子洋熟食店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鲁百商厦二楼济南市钢城区窦子洋熟食店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鲁百商厦二楼//2020/6/3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65g/kg≤1.0g/kg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7炸花生米//高新开发区舜华凯达餐厅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号济南高新万达广场内购物中心室内步行街四层4032B4033//加工日期:2020/6/30黄曲霉毒素B1144μg/kg≤20μg/kg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8食用植物调和油山东三家湾油脂有限公司山东省泗水县济河经济园区汶上县张家淇超市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郭楼镇马店村5L/胡金香2019/11/26乙基麦芽酚0.00282g/kg不得使用山东中质华检测试检验有限公司
9骏厨小磨香油青岛海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西张社区南200崂山区永加鑫隆超市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中韩社区原老村委第1011185mL/駿厨+图形商标2020/5/8乙基麦芽酚53.8μg/kg不得使用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食用植物调和油青岛国香粮油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999山东德佰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崂山第一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合肥路8571900mL/琴岛牌2019/10/4乙基麦芽酚2.26×10³μg/kg不得使用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1萌小脆薄脆饼干(普通型韧性饼干)漯河市美馨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市召陵区老窝镇环南路博山区家乐得超市店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城西街道白虎山商业街11-24散装称重图文商标2020/1/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初检结果:0.58g/100g;复检结果:0.60g/100g≤0.25g/100g初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宄院复检不合格
12食用马铃薯淀粉(分装)//蒙阴县桃源商业有限公司三中店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新华路与叠翠路交汇处300g/雪香罗2020/3/1霉菌和酵母2.6×10³CFU/g≤10³CFU/g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13蕨根粉丝卢龙县博昌食品有限公司秦皇岛卢龙县木井乡大顾佃子村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论菜餐厅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山东路万达广场四楼200/小尹+字母2020/5/7(Pb)初检结果:0.667mg/kg;复检结果:0.636mg/kg≤0.4mg/kg初检机构: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不合格
14韭菜//翟传海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菏街道 喜地城18A3号棚散装/2020/5/20克百威0.089mg/kg≤0.02mg/kg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5鲤鱼//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散装/2020/7/20呋喃唑酮代谢物初检结果:3.34μg/kg;复检结果:4.64μg/kg不得检出初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复检不合格
16高钙豆奶粉(固体饮料)临沂双禾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市沂水县北城四路中段路北高密市月洁生活超市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张吉村社区凤凰大街(西)3038800/兴福双禾+图形2020/7/9菌落总数1.3×10⁴ 1.4×10⁴ 2.0×10⁴1.1×10⁴ 1.2×10⁴CFU/gn=5,c=2,m=10⁴,M=5×10⁴CFU/g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