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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11-19 22:24: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据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55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经营环节的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169批次,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55期)

抽样编号

序号

抽查领域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DC20442000603332916

1

餐饮环节

南充新益添食品厂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华龙大道224号

中山市婉萱面食店

中山市东升镇同昌路32号底层第一卡

土豆粉(湿粉条)

净含量:180克

2020年8月7日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731mg/kg║
  ≤200mg/kg

餐饮食品

20201113

2020年11月13日

中山市监督抽检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DC20442000603332956

2

餐饮环节

中山市东升镇尝粥乐道粥铺

中山市东升镇同昌路9号底层第一卡

中山市东升镇尝粥乐道粥铺

中山市东升镇同昌路9号底层第一卡

煎炸过程用油

/

/

极性组分║
  36.8%║
  ≤27%

餐饮食品

20201113

2020年11月13日

中山市监督抽检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DC20442000603332880

3

餐饮环节

/

/

中山市东凤镇语记小食店

中山市东凤镇金怡南路10号首层商铺之一

河粉

/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0.0454g/kg║
  不得使用

餐饮食品

20201113

2020年11月13日

中山市监督抽检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DC20442000603333181

4

餐饮环节

根华食品有限公司

炎陵县霞阳镇天平村

中山市东区春月居餐饮店

中山市东区东裕路4、6号第2层

江西手工米粉

净含量:2500克

2020年7月10日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0.0459g/kg║
  不得使用

餐饮食品

20201113

2020年11月13日

中山市监督抽检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DC20442000603332897

5

餐饮环节

/

/

中山市西区宏知食店

中山市西区翠虹路32号尚湖轩19卡之二

湿面

/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1.89g/kg║
  不得使用

餐饮食品

20201113

2020年11月13日

中山市监督抽检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55期).xlsx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55期).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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