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0〕77号
根据山西振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朔州市康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同市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注销山西振东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AA3510098-2),同时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AA-SX14-30098-2);注销朔州市康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BA3490071),同时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B-SX14-30071);注销大同市华佗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晋B3520022-2),同时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编号:B-SX14-30022-2)。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