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3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广西香英食品有限公司、柳州市赞诚贸易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柳市监处字〔2020〕79号 | 广西香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酥皮老婆饼”案 | 广西香英食品有限公司 | 91450221MA5KD58XXU | 郑琼英 |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酥皮老婆饼”(规格型号:100克/袋,生产日期:2020-07-04,保质期:六个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1月24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10日 | |
2 | 柳市监处字〔2020〕82号 | 柳州市赞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案 | 柳州市赞诚贸易有限公司 | 914502040617322805 | 江明 |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亲采”“印度草本润黑露”御早堂润黑发露(自然黑)、“亲采”“一梳黑”“草本水晶黑发”御早堂润黑发露(自然黑)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经营化妆品五天(自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次日起计算);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1月23日 |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