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1月1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期)。据通告,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8大类食品共1630批次。其中,抽检餐饮食品4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万宁万城青梅酸粉店 | 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一西路北侧城西路东侧海岛假日2-A | 米粉 | 散装称重 | / | 2020/09/10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0582g/kg║不得使用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 |
2 | / | / | 万宁万城琼南小吃店 | 万宁市万城镇新海路(彭业军室) | 米粉 | 散装称重 | / | 2020/09/10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0.0176g/kg║不得使用 | 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