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郑州市抽检200批次食用农产品 不合格3批次

2020-11-11 23:54: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36期),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航海东路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黑鱼,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值为2.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郑市万佳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店销售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6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值为8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新郑市万佳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店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39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经开区、新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36期通告.pdf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