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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5个批次医疗器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2020-10-30 22:48: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0月29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本期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3个品种5个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对上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各地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信息

序号

产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

标示生产单位

生产批号/日期

规格

检验机构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不符合规定项目

报告书编号

备注

1

 一次性医用防护服

 六安市中医院

 天津市远航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180915

170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津械注准20172640205

不符合要求

 断裂强力

 AH2019-QSC-00023  


2

 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铜陵市中医医院

 上海申风医疗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18082303/20180823

915S50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沪械注准20172210564《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不符合要求

 除颤过载恢复

 AH2019-QSC-00069  


3

 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上海健民医疗电器厂

19041211

 JMA21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沪械注准20152210308《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不符合要求

 除颤过载恢复

 AH2019-QSC-00198  


4

 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

 扬州得尔康医疗器械厂

20190108

RJ-B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YZB/苏0764-2010《一次性使用心电电极》

不符合要求

 除颤过载恢复

 AH2019-QSC-00070  


5

手腕式电子血压计

黄山博宏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厦门安氏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18K002235I/P1810003

AS-55I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YY0670-2008《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闽械注准20152200035

不符合要求

标识要求

AH2019-QSC-00261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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