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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批次太阳镜抽查不合格

2020-10-28 23:02: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陈娟女) 2020年10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太阳镜抽查情况。信息显示,该局近期集中组织力量对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东方购物、i百联5个网络交易平台29家企业销售的44个品牌49批次太阳镜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8.6%,比去年上升了4.6个百分点。其中,抽查进口奢侈品牌24批次,有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0.8%;抽查国产品牌25批次,有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6.0%,另外,有2批次无生产厂名、厂址。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和标志五个项目。与历年抽检情况相比,今年新增不合格项目色极限。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产品、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太阳镜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太阳镜时,应索要包装和吊牌,并在发票上注明品牌、类别和型号。

二、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遮阳镜”,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主要是装饰作用,阳光不强烈时可以使用。如果消费者误把浅色太阳镜当作“遮阳镜”使用,不但起不到遮阳效果,还会损伤眼睛。

三、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建议阴天和在室内不要佩戴太阳镜。有些消费者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看电影、电视时也戴太阳镜,会加重眼睛调节负担,引起眼肌紧张、疲劳,发生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

太阳镜202.doc

太阳镜202.xls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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