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四川绵阳高新区七里清香汤锅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0-10-26 22:26: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10月26日,四川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度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川市监绵罚字[2020]2107号),涉及绵阳高新区七里清香汤锅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企

业名称

或违法

自然人

姓名

违法

企业

组织

机构

代码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主要

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的机关名

称和日期

备注

1

川市监绵罚字[2020]2107号

绵阳高新区七里清香汤锅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绵阳高新区七里清香汤锅店


强锡凤

 

 

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1.没收本案所涉剩余食品散装白酒1升;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3.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共计罚没人民币2150

主动履行

2020.7.24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7.30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纤维检验局认真履行纤维质量 ...

  • 河北省辛集市和睦井乡统筹协调140 ...

  • 北京西海湿地公园秋景

  • 浅论如何进一步推进“平安市场”创建 ...

  • 发挥主导实验室主体作用 提升计量比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