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0月22日发布2020年10月普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公示。
2020年10月普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公示
信息索引号 | 014006657/2020-00388 | 发文日期 | 2020-10-22 | 公开日期 | 2020-10-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一年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药品市场,食品安全,食品药品,药品监管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0年10月普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公示 |
近期,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锡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抽检范围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盐、肉制品、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食糖、豆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类别,共抽检483批次,合格470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宜兴市徐舍镇徐舍食品厂生产的火腿月饼(咸味)、宜兴市新街街道腾龙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猫耳朵、宜兴市徐舍镇徐舍食品厂生产的徐舍葱油饼、滨湖区太湖街道百顺发百货超市销售的九制橄榄、江阴市周庄新时代国际超市销售的土豆粉(马铃薯湿淀粉)等。(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要求相关市(县)、区责令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封存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对不合格原因认真分析排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相关市(县)、区局3个月内向市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一旦在市场上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