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新康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油脂酸败的食品一案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
江阴市新康园食品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4月27日对你(单位)生产油脂酸败的食品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澄市监案字〔2019〕01-34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处650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因本局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无法将该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告期间内,你(单位)可至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联系地址:江阴市文化西路172号联系电话:86801223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