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

2020-10-12 22:34: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


通告指出,2020年7月21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发布涉及江岸区1批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江岸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一)2020年7月1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凯信广场分公司购进并销售的大白菜秧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12020G5133。

2020年7月23日,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凯信广场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2020年7月30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该异议;2020年8月18日,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仍然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7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凯信广场分公司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并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当日共购进大白菜秧19.5公斤,无库存。因产品特殊性,无法实施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2020年7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凯信广场分公司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知书》,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因进货查验不当导致购进食品不合格,当事人表示将做好进货查验环节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四)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查,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凯信广场分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