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于宁波中瑞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09-22 23:22: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9月21日,上海海关网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于宁波中瑞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机关缉违字[2020]0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浦机关缉违字[2020]0412号

当事人:宁波中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 所:浙江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海鹰

海关代码:3302965054

当事人委托上海博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500000个,申报品牌为浪莎,总价FOB16550美元,报关单号为223320200001000131。经海关查验,上述出口货物的实际品牌为viteps牌,与申报不符。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实际货物查验照片、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予以警告。

当事人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海关(上海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二0二0年九月十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行政处罚告知单

沪浦机关缉告字[2020]0412号

宁波中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经我关调查,你单位有以下违法行为:

你单位委托上海博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般贸易项下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500000个,申报品牌为浪莎,总价FOB16550美元,报关单号为223320200001000131。经海关查验,上述出口货物的实际品牌为viteps牌,与申报不符。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境人工查验记录单、实际货物查验照片、海关查问笔录及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予以警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上述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有异议,可于本告知单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关书面提出申辩或陈述意见。逾期,视为放弃申辩、陈述权利。

二0二0年九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章华公司强化质量管理打造企业核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 ...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 ...

  • 菊花香溢扶贫路

  • 安徽、山东等地的玉米迎来收获期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