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第2020—14号)。
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 | 履行情况 | 公示期限 | 经营方式 |
左权县麻田顺康天然农产品有限公司 | 91140722751517801J | 康建忠 | 当事人预期未改正生产经营小作坊许可证号标注存在瑕疵的预包装杂粮豆的行为 | 当事人在生产经营的杂粮豆外包装标签上标注存在瑕疵的小作坊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八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预包装食品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决定。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日起十五日内到左权县农业银行营业部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3% | 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0年六月二日 | 已履行 | 长期 | 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