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政府网站9月1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罗市监处字[2020]140号),罗定市泽悦日用品超市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食用农产品被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罗定市泽悦日用品超市立即停止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食用农产品,并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处以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罗市监处字[2020]140号 |
行政处罚案件 名称 | 罗定市泽悦日用品超市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食用农产品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罗定市泽悦日用品超市 |
行政处罚事由 | 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食用农产品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 |
行政处罚种类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行政处罚结果 | (一)责令立即停止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的食用农产品;(二)没收违法所得4.00元,上缴国库;(三)处以罚款3000.00元,上缴国库。 |
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0年9月8日 |
行政处罚机关 |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