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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2批次方便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0-09-01 23:35: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9月1日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豆制品、蜂产品、水果制品、肉制品、冷冻饮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1大类食品61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2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信息

(一)京东速食锦旗舰店(经营者为华百盛源(宁夏)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华百盛源(宁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桑葚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唯品会四月茶侬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省芜湖四月茶侬茶业有限公司)在唯品会(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华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四月茶侬混合水果大燕麦片(标称销售商:安徽省芜湖四月茶侬茶业有限公司),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据了解,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霉菌数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其食品卫生学意义是作为判定食品被霉菌污染程度的标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中规定,同批次样品中霉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50CFU/g。冲调谷物制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样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检验机构
1委托商:华百盛源(宁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枣庄丫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商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清水大街南海路13号电投大厦B3层;生产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66京东速食锦旗舰店https//item.jd.com/61320632411.html#product-detail黑芝麻核桃桑葚粉600g/速食锦及图形商标2020/4/1霉菌210CFU/g140CFU/g210CFU/g170CFU/g270CFU/gn=5c=2m=50CFU/gM=102CFU/g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2销售商:芜湖四月茶侬茶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安徽华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峨桥镇梅地亚大道79号;生产厂址:安徽省亳州市亳芜现代产业园区汤王大道以西、纬三路以南唯品会四月茶侬官方旗舰店https//detail.vip.com/detail-3618970-2160891097.html四月茶侬混合水果大燕麦片500/四月茶侬及图形商标2020/4/6霉菌90CFU/g25CFU/g65CFU/g150CFU/g150CFU/gn=5c=2m=50CFU/gM=102CFU/g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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