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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八六八八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不合格产品案

2020-08-10 23:2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27期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南罚字〔2020〕58号山西八六八八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不合格产品案山西八六八八贸易有限公司,91140581674492275T姬永强当事人销售假冒、不合格“宁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及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没收假冒、不合格“宁达”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7个,没收违法所得114元,对其销售假冒产品行为罚款200元,对其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罚款800元。
完全主动履行;履行时间:2020.7.28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7.20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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