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三环药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900727851180W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日新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药罚〔2020〕500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劣药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销售的前胡(批号:20190401,包装规格:0.5Kg/袋,生产厂家:江西国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经检验“含量测定(白花前胡甲素)”不符合标准规定,销售的前胡(批号:19070101,规格:0.25Kg/袋,生产厂家:江西樟树成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经检验“含量测定(白花前胡甲素)”、“含量测定(白花前胡乙素)”不符合标准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508.144元;2.罚款19945.848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0453.992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9945.848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10508.144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7/28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