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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0-07-29 23:26: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市抽)。

据通告,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蛋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速冻食品等13类食品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庐江县曙光食品厂生产的2批绿豆冰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庐江县市场监管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庐江县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为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制品等。

    抽检依据是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 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 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常规理化、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农药残留等项目,共抽检75批次产品,其中合格73批次,不合格2批次。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庐江县曙光食品厂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政务新区

庐江县曙光食品厂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政务新区

合肥市

绿豆冰糕

称重

未标注

2020-05-16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5║1

糕点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庐江县曙光食品厂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政务新区

庐江县曙光食品厂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政务新区

合肥市

绿豆冰糕

300克/盒

未标注

2020-05-25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5║1

糕点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1: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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