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6月药品抽查检验结果,通告显示:2020年6月,全省完成药品抽检共282批次,其中省计划抽检272批次、监督抽检10批次,检验合格药品280批次、不合格药品2批次。
通告信息显示,2批不合规药品来自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和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海口分所检验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名为通宣理肺丸,药品规格为每100丸重10克,生产批号为1809011。不合格项目为装量差异,检品来源为海南归一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海垦分店。
另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检验,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为天方药业生产的尼可地尔片不合格,药品规格为5mg,生产批号为190109114。药品不合格项目为含量均匀度,检品来源为海南兴隆红十字医院。
天方药业曾多次因抽检不合格被曝光。据中国经济网报道,2019年6月5日,经萍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生产企业为天方药业生产的维生素C注射液(规格:2ml:0.5g;批号17120201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检查-可见异物。2015年7月,经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生产单位为天方药业生产的肌苷注射液(规格:2ml:100mg;批号:13030209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检查-可见异物。
海南省药监局已组织相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海南药闻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