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山东华方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山慈菇”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名称 | 山东华方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山慈菇”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日)市监罚〔2020〕069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东华方药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07807767657 |
法定代表人 | 张守顺 |
违法事实 | 销售假药“山慈菇”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3940元;2.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的三倍罚款1182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5760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三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处罚机关 |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