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9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祥平市场监管所2020年6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祥平市场监管所2020年6月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
位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
公示单位:祥平市场监管所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09日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检查事项 | 检查人员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厦门同安徐永曦皮肤病诊所 | 2020.6.1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2 | 厦门修正堂医药有限公司 | 2020.6.2 | 药品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3 | 厦门永康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店 | 2020.6.2 | 药品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4 | 厦门同安傅敏生西医内科诊所 | 2020.6.4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5 | 厦门银城药店有限公司较场店 | 2020.6.12 | 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不符合 | 该企业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 |
6 | 厦门灵燕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分店 | 2020.6.15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不符合 | 该企业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 |
7 | 厦门鹭燕药房有限公司银莲路分店 | 2020.6.15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不符合 | 该企业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 |
8 | 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安三店 | 2020.6.17 | 药品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9 | 厦门佰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同安店 | 2020.6.17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10 |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20.6.22 | 药品、医疗器械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11 | 厦门市金世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2020.6.30 | 药品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
12 | 厦门众心延药业有限公司 | 2020.6.30 | 药品检查 | 祥平所 执法人员 | 基本符合 |
填表说明:
1.检查事项分别为:药品检查、医疗器械检查、化妆品检查。
2.检查结果分别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3.如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填写在备注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