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6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关于天津市恒顺管业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 天津市恒顺管业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案 |
案件程序类别 | 一般程序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卫水罚〔2020〕001号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恒顺管业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该企业生产未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
违反依据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处罚依据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0年6月30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