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0年7月9日消息,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发布《2020年6月广告监测报告》。
《报告》显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372241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9条次,涉嫌违法率0.02%。监测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广告1505条次,主要为公益类广告,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
2020年6月共搜索监测3749万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6837条次,涉及26个商品服务类别、105家媒体、1472家企业主体,经复核其中1832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监测涉及有关“新冠肺炎”广告线索9条次,经复核其内容不违法。
2020年6月广告监测报告
第一部分 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综合分析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等传统媒体广告372241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69条次,涉嫌违法率0.02%。
本月继续加强对媒体涉及疫情广告的监测,全市对传统媒体共监测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广告1505条次,主要为公益类广告,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
本月传统媒体广告监测量环比上升2.05%,广告涉嫌违法量环比下降41.53%,涉嫌违法率较上月下降0.01个百分点。
其中,电视媒体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广播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30条次,较上月增加30条次,主要类别为商品房,涉嫌违法率为0.03%;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39条次,与上月持平,主要类别为医疗诊疗服务,涉嫌违法率为0.17%。
二、全市各类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传统媒体监测概况
1、广播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2、平面媒体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业占比
三、传统媒体发布各商品、服务类广告监测情况
1、传统媒体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2、传统媒体涉嫌违法率排名前五的广告类别
本月传统媒体共有8个类别的广告出现涉嫌违法。其中排名前五的为商品房、医疗诊疗服务、医疗器械、非处方药(并列第三)、冲饮食品广告,占全市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的95.65%。
其中商品房广告以28条次的涉嫌违法量位列第一,主要表现为: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未清楚表示实际销售价格,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
医疗诊疗服务广告以27条次的涉嫌违法量排名第二,主要表现为:1、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2、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器械和非处方药广告分别以5条次的涉嫌违法量并列第三,医疗器械涉嫌违法主要表现为:1、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器械广告;2、使用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非处方药涉嫌违法表现为:1、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药品广告;2、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第二部分 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情况
2020年6月共搜索监测3749万条次互联网广告,获取涉嫌违法广告线索6837条次,涉及26个商品服务类别、105家媒体、1472家企业主体,经复核其中1832条次广告存在涉嫌违法问题。监测涉及有关“新冠肺炎”广告线索9条次,经复核其内容不违法。
互联网各商品服务类别广告监测情况
6月监测的各商品服务类别中,涉嫌违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务类别是医疗美容服务类、医疗诊疗服务类、微信咨询类、普通化妆品和教育培训类。
医疗美容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501条次,排名第一。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等内容;2广告中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其次为医疗诊疗服务类,涉嫌违法广告量为403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广告中涉及了医疗技术、疾病名称等内容;2广告中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3、利用医生、患者等的形象作证明。
第三为微信咨询类广告,涉嫌违法量为196条次,主要违法表现为:1、非医疗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医疗术语;2、广告中反复出现某一微信号,引导消费者以添加微信号的方式对相关商品、服务等具体信息进行咨询,而广告中对具体商品的性能、功能或者对服务的内容等表述不清楚、不明白,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除涉嫌违法量占比较高的五类广告以外,其余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量总计545条次,占各类别广告涉嫌违法总量的29.75%。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