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9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解除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解除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风险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0〕42号
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6月10日对山西临汾竹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采取暂停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企业已完成整改,通过省局组织的现场复查,现决定解除对该企业的风险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