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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2315月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0年·第6期)

2020-07-09 20:26:58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12315月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0年·第6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月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0年·第6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月度统计分析报告 (2020年·第6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7月8日


图1 2019年6月、2020年6月受理情况对比图

2020年6月份,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消费者投诉6809件,业务咨询35548件,违法举报886件,共计4324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7%。已办复39510件,办复率91.4%,挽回经济损失200.2万元。通过QQ、微信、微博发布消费提示、市场监管动态、新闻资讯54篇。

一、6月份全省各市受理情况

排名

投诉举报量(件)

增减量(件)

2020年6月

2020年5月

西安市

4638

2989

1649

榆林市

636

604

32

渭南市

419

386

33

宝鸡市

412

362

50

咸阳市

345

386

-41

西咸新区

292

269

23

汉中市

283

262

21

延安市

234

178

56

安康市

187

167

20

商洛市

104

87

17

铜川市

77

77

0

韩城市

45

61

-16

杨凌区

23

33

-10

表1 2020年5月、6月全省各市受理投诉举报量对比表

6月份,西安市、榆林市、渭南市、宝鸡市、咸阳市的投诉举报量位居全省前五位。

地市

2020年6月疫情相关商品受理量

合计

口罩

消毒产品

生活必需品(蔬菜)

西安市

207

170

18

19

渭南市

26

22

3

1

宝鸡市

20

15

2

3

延安市

15

8

4

3

汉中市

15

10

3

2

咸阳市

14

10

1

3

榆林市

13

12

1

0

安康市

7

2

0

5

铜川市

4

4

0

0

商洛市

3

2

1

0

杨凌区

1

1

0

0

西咸新区

1

1

0

0

合计

326

257

33

36

表2 2020年6月全省各市疫情相关商品受理情况表

全省涉及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生活必需品(蔬菜)的投诉咨询举报326件,占受理总量的0.8%。其中,口罩的受理量居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有消费者反映口罩价格、质量等问题。

二、6月份被投诉排前十的商品/服务类

图2 2020年6月全省被投诉前十商品类









图3 2020年6月全省被投诉前十服务类

(一)受理互联网直销服务类投诉886件,位居投诉类首位,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商家发布与实际不符的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二是网购的电器出现质量问题,商家推诿不处理;三是商家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责任规定。

(二)受理预售服务类投诉789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办理的预付卡因店铺关门或转让,消费者要求退卡;二是购买的加油券无法正常使用;三是商家限制或拒绝使用预售券消费。

(三)受理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投诉403件,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购买的汽车,商家要求加价提车;二是消费者不认同商家对汽车的故障判定;三是购买的汽车,商家不提供合格证。

三、工作建议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12315数据统计分析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运用。从当前的情况看,既需要开展市场综合监管,也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治理。要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在主责主业上下功夫,指导本系统依法查处预付式消费、汽车销售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要引导做得好的行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6月份全省被投诉举报排前十的企业、品牌

排名

企业/品牌

件数

被投诉举报的主要内容

1

大益膳房

584

1. 商家宣传在公众号充值可抢购某款茶叶,但实际抢购时网页无法正常打开;

2. 通过公众号储值的金额无法在线办理退款。

2

优驾行

527

1. 购买的加油券无法正常使用;

2. 因商家原因要求退款遭拒;

3. 商家未按承诺进行网站修复。

3

187

1.购买的家用电器有质量问题;

2.购买的商品,商家迟迟不予发货;

3.消费者申请退货后,商家拖延退款。

4

66

1.购买的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处理;

2.消费者申请退货后,商家拖延退款;

3.定制的家具,实物与设计图纸及样品的颜色、规格不符。

5

62

1.购买的预售券无法正常使用;

2.网页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

3.商家限制或拒绝消费者使用团购优惠券。

6

52

1. 广告宣传的产品功能、赠品与实际不符;

2. 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无人处理;

3. 商家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换货”责任规定。

7

52

1.手机配置与承诺的配置不一致;

2.送修的手机被售后二次损坏;

3.商家宣传的优惠活动不兑现。

8

39

1.通过互联网购买的手机是假冒商品;

2.购买的新手机,收货后发现有激活或维修记录;

3.维修手机后,发现商家私自更换配件。

9

39

1.订购的家具与样品材质不符;

2.商家未按承诺时间送货、安装;

3.商家关门停业,无法提供商品。

10

37

1.购买的电器,实物与宣传图片不符;

2.购买的电器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按“三包”规定处理;

3.商家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商品。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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