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信息显示,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五款、《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七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茂名市江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982742977574A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土生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械罚〔2020〕5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
违法事实 |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
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五款、《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六条第七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5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6/2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000MB2D03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