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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抽检17类食品292批次样品 不合格2批次

2020-07-03 23:43: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20年第26期)。信息显示,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7类食品共29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90批次(其中普通食品80批次,餐饮食品校园食堂专项50批次,食用农产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二道区宏盛市场子敬水产摊床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经济技术开发区伊东商城柏明蔬菜摊床销售的鲜食用菌(滑子蘑)(散装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关于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00702.xlsx

附件4: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702.xlsx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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