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1日发布了对重庆远东东农农资有限公司的处罚公告。
公告全文如下: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告(重庆远东东农农资有限公司)
经查,重庆远东东农农资有限公司2013-2018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如对我局作出的吊销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由股东或投资人组成清算组,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我局将依法查处。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