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市场检查结果

2020-06-09 20:5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8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药监局5月份组织对1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开展重点检查、实施GSP情况检查和随机检查,并对30家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本次检查共安排药品批发企业14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4家,其中临沂同仁医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但存在个别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巨野县麟州医药有限公司和巨野县麟州医药有限公司独山批发部存在违反药品GSP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所在地检查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进行整改复查。

二、药品零售企业

延伸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7家,其中淄博环球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康祥药店等16家药品零售企业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但存在不符合规范的事项,已要求企业整改,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巨野县益群药房涉嫌违法违规,检查组已将有关线索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成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严肃处理。

三、药品使用单位

延伸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3家,基本符合《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但部分单位存在不符合规范的事项,责令限期整改,相关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切实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谱尼测试集团主动担当作为 履行社会 ...

  • 我国优质麦市场占比已达30%

  • 河北省枣强县构建以创新为核心 加快 ...

  • 合肥中欧班列通往荷兰蒂尔堡的线路正 ...

  • 贵州省铜仁市的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多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