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6月1日,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信息公开案件(第一期)》。信息显示,雅安市金船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违法生产紧压茶产品,库存成品货值16695元,生产并销售至炉霍县的紧压茶产品货值1365元,合计货值金额18060元人民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货值金额十六倍的罚款、没收厂房内用于违法生产紧压茶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的行政处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主要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雅市监罚〔2019〕1036号 | 雅安市金船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生产销售康砖茶、金尖茶等紧压茶一案 | 雅安市金船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027144450369 | 罗怀强 | 雅安市金船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违法生产紧压茶产品,库存成品货值16695元,生产并销售至炉霍县的紧压茶产品货值1365元,合计货值金额18060元人民币.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货值金额十六倍的罚款、没收厂房内用于违法生产紧压茶的原料、违法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设备的行政处罚。 | 未完全履行 | 雅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