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海口两家宠物店违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被各罚5000元

2020-05-22 16:54:54 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1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5月13日,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天天3·15消费周刊》对海口市部分宠物诊疗机构存在的乱象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经过海口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案调查,海口两家宠物店因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被分别处罚5000元。

日前,海口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海甸岛和平大道上的Angel宠物生活馆(海甸分店)、小泽家宠物店进行突击检查时,依法查扣了两家店的涉案药品,并通知两家宠物店负责人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该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Angel宠物生活馆(海甸分店)的违法所得为10元,小泽家宠物店的违法所得为75元。对此,根据上述法规,他们在没收两家宠物店违法所得的同时,分别处罚两家宠物店5000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

  • “520世界计量日”精准战“疫”助 ...

  • “扶贫工作队给我们村里送来了‘钱袋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