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教你一招!电子秤防骗先看强检合格标识

2020-05-20 16:47:19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5月19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应注意商家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只有加贴了强检合格标识,经过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可放心使用。

据介绍,民生计量是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计量,包括集贸市场、超市、饭店使用的电子计价器,医院使用的医疗设备(血压计、眼压计、心电图仪、χ射线机等),眼镜店使用的验光配镜用测量设备,加油站使用的加油机,餐饮业使用的各类衡器,也包括出租车计价器、压力表、民用水电气三表、测速仪等。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并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这四大类的,要定期进行强制检定。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如袋装米、面,瓶装调料、罐头,桶装水、油等,除注意质量、保质期等项外,要注意够不够分量,其实际含量与标注净含量是否一致。

在进行血糖检查时。如发现监测的异常值较多时,应及时到医疗单位进行静脉血糖值比对并进行计量校准。

在配眼镜时,消费者要查验经营者有无验光配镜的必备计量器具是重要一环,如焦度计、验光镜片箱、验光仪是正规眼镜店必须有的。而且这些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部门检定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应贴有合格标志,并注明检定有效期。

在购物前,注意电子秤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购物后,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购买活鱼等商品时,要在宰杀前复秤;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应为零;商品称重后,可用随身携带的在“公平秤”上称过的手机,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商品应去皮称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装物。

在加注汽油前,注意查看燃油加油机显示面板上是否粘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注意查看燃油加油机显示屏上的信息,除单价显示外,其余显示应为零;加油后,注意核实加油的数量和金额,并索取发票。若发现失准,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水电气民用三表一旦失准,不要擅自拆装,要向水、电、气公司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家用血压计需定期校准,可找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咨询、校准;坐出租车时要注意计价器上的时间与当时时间是否一致(白天、夜晚有价差)等。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新院村的 ...

  •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岭东分局:调 ...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