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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期限调整

2020-05-14 23:50:26 天津日报

市人社局昨日发布通告,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费工作,防止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对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期限作出调整。

调整期限。将原2020年5月26日起参保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到2020年8月25日为最后补缴申请登记截止时间。在8月26日之前申请补缴登记的人员,按照线上或现场预约登记后约定的时间办理补缴手续。8月26日起不再办理补缴预约登记,没在此规定时间内预约登记的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持续现场预约登记。我市户籍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间断缴费的,可到全市各区社保分中心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现场办理预约登记。各区社保分中心周末照常办公。

开通线上预约登记。我市户籍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间断缴费的,可通过“天津社会保险”或“津社保”微信公众号预约登记。

线上查询缴费明细。参保人员无须到现场打印缴费清单,可登录“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查询参保缴费记录。

市人社局提示,请补缴费的人员带齐相关证件遵守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时办理补缴费业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政策未做调整,需要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人员,可在退休前按规定补缴。现场办理预约登记和补缴费人员,要保持安全距离,佩戴口罩,避免聚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记者 廖晨霞)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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