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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普通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审定会召开

2020-05-14 18:28:04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普通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审定会在省质检院召开_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5月8日上午,由安徽省质检院(国家功能纤维及纺织产品质检中心(安徽))牵头的《普通防护口罩》团体标准审定会在省质检院召开。来自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省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以及口罩生产企业代表组成审查专家组,对该团体标准进行审定。

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标准起草小组对该团体标准立项过程和编制过程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专家组一致认为,《普通防护口罩》标准技术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标准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专家组同意《普通防护口罩》通过审查。

据悉,我国关于口罩产品共有5个标准,其中3个适用于医用,防护级别从高到低分别是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YY 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和YY/T 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另外两个标准,一个是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在空气污染(PM 2.5) 环境下对人体的防护,另一个是GB 2626—201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主要针对媒矿、粉尘车间等特定环境特定人群使用的口罩产品作出规定。显然,现有的5个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目前大众普遍使用的日常防护口罩存在许多不适用地方。

因此,制定《普通防护口罩》团体标准,一方面,使生产企业有标可依,在生产过程中按照日常民用口罩技术指标来进行质量控制;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口罩产品时有了合适的判定依据,为有力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的判定更加明确。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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