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批次不合格

2020-05-14 15:24: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4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4类食品共21批次样品。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南关区福邻生鲜超市东岭北街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百屹店销售的韭菜(散装称重),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岛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散装称重),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吉林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上台新村店销售的鲜鱿鱼(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吉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南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宽城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食品抽检合格.xlsx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