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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局一项目工人受伤 事故原因双方说法不同

2020-05-12 19:25:10 信网

信网5月11日讯 2019年10月底,来青务工的田先生在中建一局承建一处项目施工时不慎受伤,“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为了治疗转了几家医院。”田先生说,他在进行施工时,工地的防护措施并不到位,这是导致他受伤的主要原因。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田先生所属的用人单位为劳务分包公司,该司为中建一局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没有问题,各种防护都是严格按照标准设立的,是他自己违规操作。”信网联系中建一局与劳务分包公司,但双方均否定了田先生说法。

地下室太黑被绊倒摔伤?

“我是钢筋工,当时在地下三层给植筋的地方打眼,打完了我换地方,因为地下室太黑,绊倒掉下去摔伤了。”田先生告诉信网,他是2019年9月底来到该项目工地,是在10月底发生的事故。他介绍,该项目的工作场所未设有相关防护栏,并且工人也未被要求系安全带。

发生该事故之后,他被送到医院,经诊治确定,他身上多处粉碎性骨折,“治疗的费用大部分都是是劳务分包公司出的,但是后来老是欠费。”田先生说,中建一局与盛劳务分包公司方面对此不积极,“他们想和我协商赔偿的问题,但是我认为应该先给我进行治疗。”

工人违规操作导致受伤?

中建一局相关负责人证实该事,并表示田先生发生事故之后,他们一直积极协调,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尽力督促劳务分包公司方面承担田先生的医疗责任。

但是,该负责人对于田先生所说的,其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一事表示否认,“我们在工地设立了符合标准的防护栏,工人应该在防护栏内工作,是他违规操作,翻越了防护栏。”该负责人表示,田先生为了与在下层的工友聊天,翻越护栏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受了伤,“现场灯光是没有问题的,虽然没有室外照明良好,但是正常施工没有问题的。”

同时该负责人向信网提供了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在对田先生进行救治时的现场情况照片,从照片中信网看到,该施工现场有简易防护施舍的设立,其内也有相应的照明设施。

信网也联系到了劳务分包公司,该司相关负责人说法与中建一局方面基本一致。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田先生针对赔偿问题曾与他们进行过协商,但是所提数额过于庞大,他们不能接受,“我们想让他去做伤残鉴定,他不配合,我们曾经根据他的伤情进行过大概判断,伤残等级大概在7到8级,各种赔偿大概20万元,但他索赔接近200万。”该负责人说。

对此,信网再次联系到了田先生,但他对于中建一局以及劳务分包公司方面的解释不认可,“我确实是干完活了走路的时候绊倒了,不是因为跟工友聊天。”他说。同时,田先生还透露,劳务分包公司方面并未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劳务分包公司方面表示,他们之间有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现在劳动合同正在从北京往青岛邮寄,等寄到我们可以提供。”劳务分包公司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 信网将继续关注此事。信网记者 张孝鹏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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