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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笔记本三天就黑屏闪屏?要求退货商家不答应?

2020-04-14 08:20:45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微信公众号

 

电子产品一直是年轻人的心头爱

办公、追剧、打游戏

三合一的电脑

成为更多年轻人的首选

 

但也最怕遇到质量问题

慈溪的一位消费者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2月27日,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分局315调解办公室迎来了一位拎着大袋小包电脑包装的投诉者林某。

林某

我女儿在某电子产品商店购买了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使用三天后出现闪屏和黑屏,要求直接退货,商家不答应,只能求助你们了。

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商家并了解情况

🔽🔽🔽

● 商家认为,笔记本电脑属特殊电子产品,是否系产品质量问题需经过检测,并承诺:自购机之日起7天内,移动机主因产品质量经厂方检测确认,可更换同型号主机或退货。

消费者同意更换同型号主机

可是对产品质量检测地点还是有所顾虑

那么工作人员是如何处理的?

🔽🔽🔽

承诺内容取得消费者认同后,双方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原检测地点在宁波,后又换至上海授权检测点,由于疫情原因电子产品运输会产生众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可能使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于是工作人员耐心对消费者解释法律法规对电子产品三包的规定,让消费者从心里解除疑虑。为增加双方的信任度和加速问题的处理,决定于投诉当日下午在分局办公室完成送检产品移交、现场包装和移送至快递人员等送检程序,约定十五个工作日出检测结果,并补充清单予以签字说明。

被送去检测的电脑

因为疫情耽搁了流程进度

工作人员再一次出面调解

3月17日,检测结果出具约定时间未到,消费者怕出现不确定情况再次咨询结果。经了解,实际上检测方因疫情影响了工作流程进度,只确定了是属产品质量原因,具体检测结论及退款事项尚不能完结。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商家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当场先行退付了全部款项10100元给消费者,后续未完成事项由商家自行完成,调解成功。

最后给大家普及一下

三包规定延伸的小知识吧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和省规定实行三包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商品交付之日起七日内,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自商品交付之日起十五日内,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可以提交共同约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对检验、鉴定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受理投诉的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确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来源 | 慈溪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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