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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0-04-08 23:18: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3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第12期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据公告,近期,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生产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牛奶、豆浆、牛肉、果酒等共53批次,合格50批次,不合格3批次。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DC19520100703302829

1

贵州龙行神洲实业有限公司

贵阳市花溪区天河潭茨凹村

贵州龙行神洲实业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茨凹村摆项组新房子

小农夫包装饮用水

18.9L/

/

2019/12/24

亚硝酸盐( NO)0.068mg/L║≤0.005mg/L

饮料

2020012

20200403

贵阳/市抽任务

 

DC19520100703303190

2

贵阳可冰零饮料有限公司

观山湖区大关村六组

贵阳可冰零饮料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野鸭乡大关村六组

可冰零饮用泉水

18.9L/

可冰零

2019/12/20

余氯(游离氯)1.0mg/L║≤0.05mg/L;耗氧量( O)4.3mg/L║≤2.0mg/L 

饮料

2020012

20200403

贵阳/市抽任务

 

DC19520100703303317

3

息烽九庄永陈粮油店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九庄镇新大街

息烽九庄永陈粮油店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九庄镇新大街

纯菜籽油

称重

/

2019/12/19

苯并[a]芘║61μg/kg║≤10μg/kg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2020012

20200403

贵阳/市抽任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00403-食品50批次.xls

不合格小贴士:

1、苯并[a]芘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值为10μg/kg。造成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也可能是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2、亚硝酸盐(以NO₂⁻计)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亚硝酸盐(以NO2-计)在包装饮用水中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的水源受到污染,水中硝酸盐含量过高;也有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控制不严格,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

3、余氯(游离氯)

余氯(游离氯)是指用氯消毒后,水中剩余的氯量。其作用是保证持续杀菌,也可防止水受到再污染。但如果余氯量超标,可能会加重水中酚和其他有机物产生的异味,还有可能生成氯仿等有致突变、致畸及致癌作用的有机氯代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余氯(游离氯)在包装饮用水中的最大限量为0.05mg/L。造成包装饮用水中余氯(游离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余氯(游离氯)的含量;也有可能是水源受到污染,企业使用大量氯来消毒所致。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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