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日,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期)。本期公布43批次防疫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餐饮食品共8类普通食品及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鲜蛋、水果类、水产品等5类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4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
1.阳泉市城区小田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阳泉市城区花房姑娘酿火锅店使用的标称为河北京罄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麻酱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
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产生铝残留。铝不是人体必需微量元素,不参与正常生理代谢,具有蓄积性,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
2.苯甲酸及其钠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2020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DC20140300767600025 | 1 | / | / | 阳泉市城区小田早餐店 | 阳泉市城区新华东街大阳坡技校楼9号底商 | 油条 | / | / | 2020-01-13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1249 ≤100 | 餐饮食品 | 2020第3期 | 2020.4.1 | 阳泉/市抽 | 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DC20140300767600032 | 2 | 河北京罄泉食品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经济开发区215省道西侧中兴路西段北侧 | 阳泉市城区花房姑娘酿火锅店 | 城区南大街136号 | 精制麻酱 | 5 kg/袋 | 景贤 | 2019-12-19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0.115 不得使用 | 餐饮食品 | 2020第3期 | 2020.4.1 | 阳泉/市抽 | 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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