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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同合成韭菜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4号)

2020-03-31 15:29: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结果通知书》(NO:SC19120000110732501),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西区同合成饭庄(王春起)销售的韭菜

(一)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韭菜(抽样单编号:SC19120000110732501,购进日期:2019-12-11,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河西区同合成饭庄(王春起)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2月11日购进韭菜6.25千克,进价为8.4元/千克,当天出售给检验机构1.5千克,共收取15元,剩余韭菜当天未使用并已销毁。

(三)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19年12月30日对天津市河西区同合成饭庄(王春起)现场检查,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

2020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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