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交)网站发布《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与厦门希科自动化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内容如下:
| 处理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 实 | 行政处理 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理 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理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闽厦知法裁字〔2020〕5号 | 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与厦门希科自动化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 厦门希科自动化有限公司 | 91350206699943677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李罗金
| 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2019)闽行终302号〕,我局于2020年2月14日就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关于“仪表机壳”专利(专利号:201030122941.5)与厦门希科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闽厦知法处字〔2017〕11号)重新进行立案,成立合议组,于2020年3月10日进行口审,厦门希科自动化有限公司参加了口审并提交了答辩资料,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缺席。本局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产品外观形状近似,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被请求人销售的行为侵犯涉案专利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条之规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 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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