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中山市南区环城市场龚佩鞋档、中山市南区金泰购物商店因销售不合格商品被行政处罚。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中市监工商南区处字[2020]第0504号 | 中山市南区环城市场龚佩鞋档销售不合格商品 | 中山市南区环城市场龚佩鞋档 | 442000600634305 | 龚佩 | 销售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皮鞋 |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商品、罚款 | 自行缴纳,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5日 | |
2 | 中市监工商南区处字[2020]第0505号 | 中山市南区金泰购物商店销售不合格商品 | 中山市南区金泰购物商店 | 442000601829146 | 李秀凯 | 销售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烟花 |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格商品、罚款 | 自行缴纳,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