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6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经自贡检验检测院检验,发现标示为广州市金日精细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名称为凤妃堂护发液的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通告指出,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已移交辖区局对被抽样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向生产企业所在监管部门进行了通报。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化妆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序号 |
标示样品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 |
包装规格 |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 | 标称生产许可证号 /卫生许可证号 | 批准文号/备案号 | 被采样单位名称 | 被采样单位地址 |
抽样单位 |
检验机构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论 |
备注 | |
抽验 项目 | 限值 | ||||||||||||||
1 | 凤妃堂护发液 | 被委托方:广州市金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委托方:珠海市上善贸易有限公司 | 被委托方地址:广东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福以路13号A2-4幢1号仓自编之一 委托方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597号路桥大厦6层602室 | 50ml/瓶 | 批号:20190112/ 生产日期:20190112/ 限期使用日期:20220111 | 粤妆 粤妆20170270 | 粤G妆网备字2017166171 | 自贡市汇东新区经难美容院 | 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区尚东国际四号楼201-2号 |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自贡检验检测院 | 砷 | 2mg/kg | 检验结果为7mg/kg,该样品所测项目中砷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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