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0-03-24 20:42: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2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39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大类食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235批次样品合格。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小萝卜头(60克),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时代城购物广场销售的鳊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王一实业集团衡阳香江百货有限公司延安店销售的鲈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氧氟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王一实业集团衡阳香江百货有限公司延安店销售的黄古鱼,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长沙、衡阳、等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对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

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4批次,其中蔬菜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3批次。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   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1

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

浏阳市沿溪镇大光圆村光辉组

浏阳市大光湖食品有限公司

浏阳市沿溪镇大光圆村光辉组

爽口小萝卜头(60克)

60

想辣享辣

2019/8/26

二氧化硫残留量‖0.12g/kg‖≤0.1g/kg

初检机构: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

/

/

长沙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时代城购物广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玉兰路与桐梓坡路交汇处西北角长房时代城211-3

鳊鱼

/

/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380.2μg/kg‖≤100μg/kg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

/

/

王一实业集团衡阳香江百货有限公司延安店

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8

鲈鱼

/

/

/

氧氟沙星‖218.8μg/kg‖≤不得检出μg/kg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4

/

/

王一实业集团衡阳香江百货有限公司延安店

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8

黄古鱼

/

/

/

孔雀石绿‖2.6μg/kg‖≤不得检出μg/kg

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保健食品信息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