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重庆市抽检12类食品220批次样品 不合格1批次

2020-03-17 00:03:3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20批次疫情防控期间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7号)。

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和鲜活水产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在全市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2类食品2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沙坪坝区顾康副食干货经营店销售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购进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沙坪坝区顾康副食干货经营店

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凤凰街24号附273-78号摊位

枸杞

散装称重

/

2020-01-10

二氧化硫残留量║7.42g/kg║≤0.1g/kg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