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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出炉

2020-03-16 23:31:41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预定商品遇店面易主

分期买车押金难退

保健品销售有猫腻

......

这些消费陷阱你碰到过吗?

贵港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出炉了!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

1 过早预定店面易主 人性化调解终获赔付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23日,贵港市消费者宁先生在贵港某家居生活广场预定某品牌门,交了全款3760元。将近一年后的2019年6月1日,宁先生联系商家想安装门时,发现原经营该品牌门的负责人已联系不上,店面也已换人经营,遂投诉到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原经营该品牌门的负责人及家具生活广场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经贵港市市场监管局调解,贵港某家居生活广场积极配合,愿意先行赔付人民币叁仟柒佰陆拾元整(¥3760.00)给消费者宁先生,再自行依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对原经营该品牌门的负责人予以追偿。

消费提示:

商场承租经营者因经营策略及市场变化等原因而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管理规范的大型商场,对进驻商场经营者的资质审查把关严,管理规范,因此,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尽量至大型商场消费,同时索取并保管好与消费相关的票据,出现经营者失联时,要及时向商场开办方反映,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拨打12315投诉维权。

2 买车分期付完款押金被拖延 宣传法条企业返押金

案情简介:

覃先生于2014年市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车辆时,选择分期付款3年,当时押了2000元的押金,汽车销售公司表示到2017年还完后会退还押金。覃先生还清车款后,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却告知其6月底再退还其押金。但到了7月底了,覃先生都未收到押金,该汽车销售公司也未将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归还,导致其无法将车辆过户给他人。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向商家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商家和消费者进行调解,汽车销售公司无条件归还消费者押金。

消费提示:

买车要多留意多货比三家,要防范存在“店大欺客”的问题,消费者要多加与经营者之间的沟通协商,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联系主管部门,同时也要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学习,与经营者讲法讲理,就可以减少时间成本,更可以避免以后再遇到此类问题的出现。

3 健身俱乐部停业 不能按时履约提供服务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韦女士、王女士、李先生等17人投诉称其在“某某健身俱乐部”存在未能在约定的时间(2019年2月)完善相关设施使用,导致体验感差,没有配备的专业健身教练,与宣传内容不相符,同时公司内部健身房一直处于试业期使消费者不安。经港北区市场监管局多次电话和现场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5名消费者同意被投诉方某健身俱乐部的转卡换店服务补偿方案,另外2名消费者终止调解。

消费提示:

消费者谨慎办理预付卡、储值卡,消费者要根据自身需要购买预付卡,不要贪图一时的高折扣或者轻信商家的销售承诺而办卡。如果确实需要办理预付卡,为降低企业跑路、转让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降低预付额度,缩短使用周期,尽快消费。综合考虑商家情况。办卡前要了解企业资质、口碑情况,选择存在时间长、品牌知名度高、口碑较好的大型企业。

4 保健品宣传送三日游 不能履诺将赔偿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梁女士投诉称其在某大药房听信药店销售员称购买某保健品套餐可以参加“珠海澳门三日游”活动的话语,遂购买了价值780多元和价值793元的保健品套餐。某大药房负责此事的店员让投诉方和其弟尽快办理好旅游签证,以便参加“珠海澳门三日游”活动。结果办理好签证之后,“三日游”活动却一拖再拖,直到投诉时都未能成行。药店销售价为几百元的保健品,在网上只用内部券10元8元都可以买到。保健品商家称活动目的地工厂升级改造推迟了旅游活动,经港南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将价值596元和价值570元的保健品套餐,及200元办理签证费补偿给消费者。

消费提示:

消费者面对诱惑要担心,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不要被表面所迷惑,参加销售活动时,要多留意活动细则并保留证据,一旦发现商家有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消费者在商品服务交易中要注意保管好合同、收据等重要凭证,避免因无凭证增加调解失败的风险。

5 电动车电池换后出问题 仍需承担更换责任

案情简介:

消费者在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某电动车专卖店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了一台电动车,2018年12月15日因电瓶无法充电的问题到该店更换了新的电瓶。2019年1月7日消费者再次发现电瓶有问题,先后多次联系负责人处理,但经营者多次推迟换电瓶时间,过后不理投诉人。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并根据案情实际组织了现场调解。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给消费更换新的电瓶。

消费提示:

消费者进行售后服务要仔细查看经营者履行了退换产品的性能,可以防止售后退换产品时低于原产品性能情形发生,应优先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的时候,再更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大件或者较贵重商品时,除三包规定外,建议与经营者约定好商品重要部件的退换及维修规定,作为三包规定的补充约定条款,同时保存好购物凭证,当发生消费纠纷时能有据可依。

6 宝宝对奶粉不适 奶粉退款诉求得解决

案情简介:

2019年1月谢某某投诉其在贵港市覃塘区某奶粉店预定购买16罐奶粉,订金2880元,还剩14罐未开封(未取货),宝宝吃了该奶粉出现大便出血现象,因宝宝只喝奶粉,当即怀疑是奶粉有问题,去奶粉店要求退没有取货的奶粉的钱,商家不同意。覃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把商家和投诉人召集一起协商解决,经过协商,商家同意将投诉人已开封的1罐奶粉钱以288元的价格从订金2880元中扣除,并且投诉人需将已领取但未开封的1罐奶粉退回给商家,商家共退回投诉人2592元。

消费提示:

消费者对于婴幼儿食品特别奶粉要谨慎大量重复性采购,不但要注意优先购买大品牌,也要考虑婴幼儿对奶粉的适应程度,是否会给婴幼儿年幼的消化系统产生影响,同时大力鼓励和提倡妈妈们进行母乳喂养。

7 诊所出售过期药品 违法行为被处罚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某群众反映2019年4月14日在桂平市某中学西门外大约50米处的诊所就诊时发现该诊所给其开的氯霉素注射液已过期六个月,存在出售过期药品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核实处理。桂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19日依法进行核实,到了某诊所,现场发现有“氯霉素注射液”共7盒,上述药品均超过有效期。市场监管局对该“氯霉素注射液”实施行政扣押强制措施,并出具法定文书。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氯霉素注射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桂平市市场监管局给予没收违法物品处以455元罚等处罚,监管部门向投诉人进行反馈,投诉人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

群众就医时也要小心,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提个心眼,药品关系消费群众生命健康,关系自身安全和切身利益,要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治、到正规药店进行购买,也要多留意购买和使用的药品的有效期限问题,一旦发现假药劣药,要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8 停车场收取费用不合理 违法款项得退还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群众反映其2019年7月26日在桂平市金田镇附近出交通事故,当时交警扣了当事人车停放在桂平市某停车场,交警通知去取车并开有放行条给该停车场,放行条上明确有写拖移费是由交警单位自行负担,但投诉人去该停车场取车时停车场管理员要收其1450元施救费和拖车费才给开走(其已经交付并开有发票),打电话给桂平交警说这个费用是停车场收与其无关,投诉人认为不合理。桂平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后发现投诉人发生事故后,急于送伤者就医而离开了现场,对其车辆进行拖车救授的是某某公司(桂平市某停车场)。投诉人没有委托到该公司进行救援,该公司开展救援并收费不符合政策规定。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桂平市某运输有限公司(桂平市某停车场)将救援产生的费用1450元如数退还给投诉人。

消费提示:

根据有关规定拖车费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委托救援机构,接受委托的救援机构实施救援并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委托的项目不得收费。被诉企业在不提前和消费者沟通联系,事先确认拖车服务和拖车价格的情况下,擅自实施拖车服务并向消费者索要拖车服务费用,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及时退还消费者的服务费用。

9 不按规定时限维修 交通费要补偿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消费者在广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汽车在三包期限内因发动机电脑板故障导致车辆无法启动而进行维修。维修时间共16天,期间作为责任方的广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点公司应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应当给予合理的交通费补偿,但因未取得品牌授权,以由4S店负责为由而未履行,导致纠纷。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即联系消费者到广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核实,确认该投诉的情况。经过多次与广西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宣传及说理,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贵港市4S点已申请赔付9天(每天250元)共计2250元交通费补偿给投诉方(2个月内到个人账户);二、余下7天由被投诉方赔付7天(每天250元)共计1750元给投诉方。

消费提示:

该案因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消费者维修汽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补偿费以4S店负责为由进行推诿,导致纠纷产生,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关规定,作为责任主体方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而非推诿。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称赞,但其因无法提供必要的维修记录等有效证据而导致该纠纷的调解产生一定的难度,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除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外,还应当收集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0 电器标识如不齐 质量问题得注意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简先生投诉其在平南县官成镇某电器商行购买了猛火灶后发现其标识不全,当即要求退货退款,商家拒绝给其退货退款,其只好拿回家使用。回家试用后发现猛火灶有时无法打火,简先生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再次到商家协商退货退款。商家认为该商品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拒绝退货退款,双方沟通无果。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及时联系了解情况,并依法到被投诉的电器商行调查了解情况,通过向店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店家沟通后,通过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商家同意为简先生退货退款。

消费提示:

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商品标识不齐全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与商家的约定退货退款,也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线下购买的商品不是拒绝赔偿的理由,无论是线上购物还是线下购物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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