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16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据通告,本次共抽检11类食品74批次样品,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调味品2批次样品,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酒类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样品,合格1批次;糕点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样品,合格44批次,不合格5批次(同期抽检的餐饮食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肉制品8批次样品,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同期抽检的肉制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肉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
不合格样品信息
1.六安千椒百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六安市裕安区匆匆客饭堂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六安市裕安区雪萍餐馆使用的碗、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4.六安市裕安区千里香驴肉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5.六安市金安区时武冻品经营部销售的腌制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6.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腌制小猪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7.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咸鸡腿,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附件:(市抽)合格信息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餐饮食品主要是碗、筷子、卤鸭头、火锅底料等。 抽检依据是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2012 年 第 10 号)》、食品整治办[2008]3 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微生物、重金属、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等。共抽检49批次产品,其中合格44批次、不合格5批次。碗、筷子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同期抽检的餐饮食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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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六安千椒百味餐饮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六安市云路街 | 碗 | / | / | 2019/08/07 | 大肠菌群,/50cm²║检出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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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 六安市裕安区匆匆客饭堂 | 裕安区双子星城1号楼116、216铺 | 筷子 | 散装 | / | 2019/08/08 | 大肠菌群,/51cm²║检出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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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六安市裕安区雪萍餐馆 | 裕安区四季清风苑1号楼120铺 | 碗 | 散装 | / | 2019/08/08 | 大肠菌群,/52cm²║检出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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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六安市裕安区雪萍餐馆 | 裕安区四季清风苑1号楼120铺 | 筷子 | 散装 | / | 2019/08/08 | 大肠菌群,/53cm²║检出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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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 六安市裕安区千里香驴肉馆 | 六安市裕安区云路街 | 碗 | / | / | 2019/08/07 | 大肠菌群,/54cm²║检出 ║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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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是咸肉、香肠等。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 抽检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 Pb 计)等 12 项。共抽检8批次产品,其中合格5批次、不合格3批次。腌制猪肉、腌制小猪肉不合格项目均为过氧化值,咸鸡腿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同期抽检的肉制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肉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 / 六安市金安区时武冻品经营部 六安市金安区解放北路西商工业园冻品区p8-27 腌制猪肉 称重 / 2019/11/1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2.11║≤0.5 肉制品 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 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乡 六安市三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乡 腌制小猪肉 散称计重 / 2019/10/31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98║≤0.5 肉制品 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 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村大庄组原群义小学 安徽五味腊坊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村大庄组原群义小学 咸鸡腿 散称 / 2019/11/18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mg/kg║155.4║≤30 肉制品 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