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抽查公告>>地方抽查>>2020>>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3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0-03-12 23:32: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9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等5类食品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

农兽药残留问题

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店经销的活黑鱼,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小知识: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禁止氧氟沙星用于食品动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氧氟沙星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以及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

黄山市祁门县凤凰超市经销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小知识:多菌灵又名棉萎灵、苯并咪唑44号,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由真菌(如半知菌、多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微生物指标问题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滨湖银泰城分公司经销的、标称重庆市沁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肉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小知识: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芜湖、黄山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重庆市沁心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惠民街道沙井村杨家湾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滨湖银泰城分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云谷路交叉口银泰城负一层

嫩肉淀粉

300g/

沁星及图形商标

2019-10-29

菌落总数║19000,21000,16000,17000,17000CFU/g n=5,c=2,m=10000,M=100000CFU/g

淀粉及淀粉制品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

/

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安徽芜湖店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中央城财富街5号楼1-3

活黑鱼

称重

/

2019-10-30

氧氟沙星║10.93μ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初检机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

/

祁门县凤凰超市

祁门县凤凰小区(野林山庄对面)

韭菜

计量称重

/

2019-10-19

多菌灵║4.85 mg/kg║≤2mg/kg

食用农产品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附件: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